一、起草背景
為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導全省學校及學校食堂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將學校食堂在日常經營過程控制中形成的食品安全工作記錄檔案,以及企業履行法律規定有關食品安全職責等情況形成企業自我管理檔案資料,推進學校對食品安全“痕跡化”的管理方式。
二、起草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3.《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
4.《餐飲服務操作規范》
5.《廣東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規定》
6.《廣東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實施細則(試行)》
三、起草過程
1.2017年5-9月,委托佛山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研究起草《廣東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建立規范》(以下簡稱《建立規范》),并組織專家論證后形成《建立規范》初稿。
2.2017年10月-12月,根據《建立規范》內容編寫完成了《廣東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建立規范工作指引》(含通知文件)(以下簡稱《工作指引》),并下發各地市進行征求意見。
3.2018年1月-2月,根據各地所提意見建議對《工作指引》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聯合提請審查稿向省教育廳、省人計廳以及省局機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征求意見。
4、2018年3月,省檔案局要求增加其為聯合發文單位,將文稿向省檔案局征求意見。
5、2018年4月,根據有關修改意見再次對文稿進行修改,形成《工作指引》(送審稿)。
四、送審稿內容說明
《工作指引》(送審稿)從規范建檔的使用范圍、術語和定義的解釋、建檔原則、檔案管理要求、檔案信息分類要求、檔案裝訂要求等6個方面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檔案管理進行了規定。
(一)使用范圍。明確了規范建檔所涉及的食品經營類型,即全省各類全日制學校食堂。
(二)術語和定義。按照《廣東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對學校食堂概念進行定義,同時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檔案所涉及的類型進行了解釋。
(三)建檔原則。規定了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檔案資料的來源與時效性方面具體要求等。
(四)檔案管理要求。對檔案的建立、管理和維護等做出有關規定。
(五)檔案信息分類要求。這部分是整個《工作指引》核心內容。主要是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從學校食堂許可、崗位責任、制度建立、日常經營過程管理、主管部門日常監管情況等方面形成食品安全管理檔案資料,并按類別進行分類。
(六)檔案裝訂要求。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按年度進行裝訂歸檔的模板與要求,形成全省統一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管理模式。
五、送審稿征求意見情況
《工作指引》(送審稿)共收集到修改反饋意見20條,采納12條,不予采納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