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食藥監局藥通〔2016〕195號
廣州市朗臻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廣東今來藥業有限公司、中山東洲藥業有限公司三家企業未在規定期限內按照我局《關于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變更的通知》(粵食藥監局藥通﹝2016﹞101號、108號、110號)要求辦理變更手續,藥品經營許可條件發生了變化,不符合許可規定。根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我局決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廣州市朗臻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藥品經營許可證》(證號:粵AA0201789)、廣東今來藥業有限公司《藥品經營許可證》(證號:粵AA0201390)、中山東洲藥業有限公司《藥品經營許可證》(證號:粵AA7601591)無效。
特此公告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