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總局及省局工作部署,1月2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多個督查組,對省內部分地市貫徹落實無菌藥品新修訂GMP實施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督察組前往部分藥品企業,對相關車間的停產狀態進行現場確認,現場解讀相關政策要求,并督促及指導企業做好停產后續處理工作。
檢查期間,督查組對省內無菌藥品新修訂GMP實施工作提出了五項要求:一是對于尚未通過認證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劑等無菌藥品生產企業或生產車間,書面告知相關企業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活動;二是對轄區所有應停產企業或生產車間進行全覆蓋現場檢查,確認停產狀態;三是對應停產企業的原輔料、包裝材料等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對2013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生產的有關產品進行登記造冊及核對;四是密切關注、提前預判企業停產后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做好應急預案;五是督促及指導尚未取得新修訂藥品GMP證書的無菌藥品生產企業加快實施工作進程。(藥品生產安全監管處供稿/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