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普法內容(工作要求) | 形式 | 普法對象 |
1 | 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認真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與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結合起來,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藥品監管工作。 | 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 | 省藥品監管局黨組成員、省局機關和各直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 |
2 | 強化領導干部“關鍵少數”的示范帶頭作用,持續擦亮“廣東藥品監管學習講壇”品牌,幫助領導干部拓寬視野、更新觀念、提升能力。 | 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 | 省局機關和各直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 |
3 | 充分發揮普法基地和普法平臺的作用,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實。 | 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 | 省局機關和各直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 |
4 | 深入學習黨內法規。 | 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 | 全體黨員 |
5 | 組織開展憲法和民法典普法宣傳。 | 開展憲法、民法 典宣傳活動等 | 省局機關和各直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 |
6 | 進一步加大《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及新出臺規章規范性文件的宣傳普及力度。 | 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現場培訓等 | 全省藥品監管系統工作人員,行政相對人、社會公眾 |
7 | 在全省藥品監管干部綜合素質提升培訓班中,加大對全省藥品監管系統相關人員開展依法行政專題培訓,聚焦“兩法兩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新出臺規章規范性文件等進行重點宣貫和解讀。 | 現場培訓 | 省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有關代表,各地市市場監管局從事藥品監管工作代表 |
8 | 進一步發揮好省藥品監管局“兩法兩條例”普法講師團的作用,對講師團成員進行動態管理,合理安排授課內容和時間。 | 現場培訓 | 省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有關代表,各地市市場監管局從事藥品監管工作代表 |
9 | 深入學習《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深化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改革促進醫藥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集中學習、個人自學等 | 省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有關代表,各地市市場監管局從事藥品監管工作代表 |
10 | 組織機關全體干部和直屬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國家工作人員網上學法考試,落實年度學法不少于40課時要求。 | 個人自學 | 省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全體干部 |
11 | 落實領導干部旁聽案件庭審學法用法機制,組織局機關各有關處室旁聽庭審活動。 | 現場培訓 | 省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有關代表 |
12 | 加大以案釋法力度,做好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創新案例選送工作。 | 書面 | 行政相對人、社會公眾 |
13 | 積極組織學習國家藥監局高研院網絡培訓、廣東省干部培訓網絡學院和廣東省依法治省一體化平臺(粵法治)等平臺推出的培訓課程。 | 個人自學 | 省局機關和各直屬單位全體干部 |
14 | 持續推廣和完善粵藥法通。 | 線上培訓、現場檢查 | 行政相對人、社會公眾 |
15 | 加強對國家藥監局法治宣傳教育基地運行和管理。 | 開展相關普法活動 | 行政相對人、社會公眾 |
16 | 利用藥品執法辦案加強普法。 | 現場普法 | 行政相對人 |
17 | 舉辦藥品法制問題研討會。 | 線下 | 省局機關和各直屬單位代表 |
18 | 持續完善藥監法規庫。 | 線上 | 省局機關和各直屬單位全體干部職工 |
19 | 組織開展藥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 開展相關活動 | 1.省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有關代表,各地市市場監管局從事藥品監管工作代表 2.行政相對人、社會公眾 |
20 | 組織開展2025年藥品普法宣傳周活動。 | 開展相關活動 | 1.省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有關代表,各地市市場監管局從事藥品監管工作代表 2.行政相對人、社會公眾 |
21 | 借助“全國藥品安全宣傳周”“廣東省藥品科普網(安安網)”、廣東藥品科普創作大賽等,創新開展表演類科普普法類節目征集,強化藥品安全科普普法品牌,綜合運用報刊、電視臺等傳統媒介和充分運用傳媒媒介和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資源,不斷擴大藥品安全普法的覆蓋率和影響力。 | 開展相關活動 | 行政相對人、社會公眾 |
22 | 結合省局鄉村振興工作,深入開展普法進社區、進企業、進家庭、進農村、進學校、進機關等“六進”活動。融入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等普法內容,扎實開展安全用藥進社區“百千萬”大行動、“金種子”進校園等活動。 | 開展相關活動 | 社會公眾 |
23 | 加強新媒體新技術在普法宣傳中的運用。 | 動態跟蹤與 管理 | 社會公眾 |
24 | 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 | 動態跟蹤與 管理 | 社會公眾 |
25 | 做好年度普法和“八五”普法工作總結和評估。 | 書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