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價高達48800元的抗癌“神藥”只是普通食品?近日,央視法治在線報道了這樣一個案件。網絡商家宣稱其銷售的抗癌“神藥”具備延緩衰老、抗擊癌癥和腫瘤的神奇功效,市民張先生在購買后卻發現,這款“神藥”標注的是食品生產的許可證號,而根據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普通食品是不能做醫療功效宣傳的。發現上當的張先生將這家店鋪的經營者訴至法院,并要求“退一賠三”,最終勝訴。
抗癌“神藥”存在嗎?
抗癌藥是越貴越好嗎?
廣告里宣稱的功能到底能不能信?
藥品與保健食品、食品有何不同?
今天就讓粵藥君帶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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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神藥”存在嗎?
目前全球各國已批準上市的抗癌藥物有數百種,這些藥物配制成的各種抗癌藥物制劑有數千種,用以針對不同類型的癌癥治療,它們背后都有著不同的原理和機制。所謂能包治所有癌癥的“神藥”是不存在的。
按藥物來源和作用機制分類,常用抗癌藥主要可分為:
1.傳統細胞毒性藥物,包括順鉑、紫杉醇、5-氟尿嘧啶、環磷酰胺和苯達莫司汀等;
2.分子靶向藥,包括小分子靶向藥甲磺酸伊馬替尼、吉非替尼和安羅替尼等,大分子靶向藥利妥昔單抗、曲妥珠單抗等;
3.抗腫瘤生物藥,包括細胞來源的大分子靶向藥,還包括發酵產生的抗腫瘤抗生素,如平陽霉素和博來霉素等;
此外,還有不屬于上述類型的其他類型,比如糖皮質激素、動植物提取的具有抗腫瘤活性的成分及單體(如曲貝替定)、嵌合抗原受體T淋巴細胞和溶瘤病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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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藥是越新、越貴越好嗎?
抗癌藥并不是越新越好,格列衛已經上市20年了,但它在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等疾病中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它的仿制藥也已在中國上市并有了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價格已大大降低。
抗癌藥也不是越貴越好,醫生要根據患者罹患腫瘤的具體分類、分期、特定基因或蛋白的檢測結果,以及既往接受過哪些治療和對治療的反應,綜合選擇最適合患者的治療手段。患者在最終選擇有限的情況下,就要根據經濟情況選擇能夠承受的抗癌藥。腫瘤治療也講究性價比,在有限的費用下爭取得到更好的治療效果,這是醫生、患者和藥監人員的共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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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里宣稱的功能到底能不能信?
發布藥品廣告需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大家可以通過官方網站查詢藥品的廣告批準文號,以此來確認廣告是否合法合規。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規定:“未經審查不得發布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同時,《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批準文號。”《暫行辦法》還規定“藥品廣告的內容應當以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說明書為準。藥品廣告涉及藥品名稱、藥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藥理作用等內容的,不得超出說明書范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廣告主應當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因此,在不方便上網查詢時,大家也可以通過比照藥品說明書,以及咨詢藥師、醫生等專業人士來幫助判斷廣告內容是否真實。
注意,藥食同源的物品(如枸杞、山藥),按食品銷售時是不能宣稱療效的,而按照中藥飲片銷售時,則需要具備“藥字號”。此外,進口藥品必須有中文標簽+進口注冊證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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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與保健食品、食品
有何不同?該如何分辨?
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作為特殊商品,藥品有著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嚴格管理和控制,一款藥品在上市前必須經過大量臨床試驗驗證,具有確切的療效和適應癥、不良反應,其生產環境、無菌標準、原料質量、物流倉儲等都必須符合藥品監管部門要求。
保健食品一般無需進行臨床驗證,可在食品加工廠進行加工,且對產品的生產要求低于藥品。但保健食品的通用名應當準確、科學,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標簽、說明書主要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同時需在包裝上標明“藍帽子標志”,并明確提示“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而普通食品,它們既沒有確切的療效,也沒有如“OTC”“藍帽子”等藥品或保健食品標志,根據相應規定,是不能夠做醫療功效的宣傳的。
1.最直接的分辨方法,看批準文號。
藥品的外盒和說明書都要標明該藥品的批準文號,我們可通過查看產品外包裝上的批準文號來辨別。藥品的批準文號是“國藥準字”。
2.看包裝上的標識特征。
藥品分為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紅標OTC)和乙類非處方藥(綠標OTC),處方藥(需要憑處方購買)、甲類非處方藥可以在藥店購買。乙類非處方藥安全性更高,不需要醫師或藥師的指導,消費者可以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但須在藥店或在具備藥品經營資質的商店購買。
保健食品:認準藍帽子標志。
普通食品:通常會有營養成分表等信息,沒有藍帽子,更沒有OTC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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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
上文中提到藥品批準文號和廣告備案號等信息,我們都可以在官方渠道進行查詢。
1.藥品批準文號。
首先在瀏覽器中搜索“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直接輸入網址“www.nmpa.gov.cn”進入官方網站。在頂部的水平導航欄中點擊“藥品”,在出現的下拉菜單中點擊“藥品查詢”,進入“數據查詢”系統。
↓↓
在“藥品”欄目菜單中
選擇相應選項
例如“國產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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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查詢”欄中輸入藥品通用名,例如“阿莫西林膠囊”,就能檢索到所有該藥品的生產廠家、批準文號等信息。
2.廣告備案號。
廣告備案號則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方網站查詢。
同樣,先進入各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官網主頁。例如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http://www.minghaohao.cn/,首頁下滑,進入“數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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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省局本級業務”
選擇“廣告”
輸入“廣告備案號”即可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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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商家有此類違法行為,
應該怎么做?
首先,不要輕信,不要購買。
其次,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可以借鑒案中的張先生,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最后,還可以通過12315等舉報渠道,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素材來源:央視法治在線、國家藥監局、中國醫藥報、市場監管之聲、海南藥聞、安安科普